October 1, 2014

香港公民抗命之聯想

舉凡群眾運動,正面定義或“形象”有“公民抗命/抗爭”、“市民運動”;中性語述“示威抗議”;再來有貶義的為“群體事件”,或極之貶義的“暴動/暴亂/騷亂、暴民”等。

從本質雷同的群眾運動開始,最後為何會有不同的結果(下場),除了過程中涉及的外來因素,發動群眾運動的源起,更是關鍵性因素。信手捏來,有泰國的紅黃衫軍對峙,回到軍人政變接管政權、台灣學運佔領立法院、我國的佔領默迪卡廣場等,都有著截然不同的過程與結局。

幸運的是,香港此番在大學生領導下的佔領中環公民抗命行動(佔中)至今為止,還是屬於一場自發性的市民和平請願,示威群眾沒有強行衝破警戒線,沒有大規模的警民衝突,沒有強行衝入政府行政中心,比起今年318台灣大學生衝進和佔領立法院的“太陽花學運”,“佔中”在形像上,的確比太陽花學運更能獲得如我者的共鳴和支持。

反而,港警先在9月28日的星期天傍晚,率先向群眾發射催淚彈和胡椒噴霧強硬清場,隔日的報章封面打出《佔中變戰中》,更引起公眾對示威群眾的同情,同時對警權產生不滿。

個人覺得,太陽花學運的形象不討好,在於示威學生很快便“攻”入立法院,而媒體拍攝出學生在立法院內紮營睡覺,純粹只是為了癱瘓政府機構的照片,被視為只是“搗蛋”和無所作為,經過媒體的取角和“稀釋”,使得太陽花學運的色彩,反而被學生在堂堂立法院內鬧事、紮營過夜、無所事事、胡作非為的行為所遮蓋,實屬可惜。

而港人在此番“佔中”的立場是很明確的,只要2017年的普選是“真普選”,對於這一個再普通不過的訴求,作為民主精神典範的香港,絕對有資格這麼提出,而不是如北京所言,香港的公民抗命行動,是“有外來勢力/他國干涉內政的跡象”,何謂“外來勢力”?何謂“干涉內政”?這是中共政府在遇到大規模的民權事件時,一貫的台詞和外交辭匯,詞窮之餘令人好笑!所謂的外來勢力和干涉內政,可從新疆、西藏、台灣蔓延至目前的香港,看來以前提出的《中國威脅論》,可要改成《外國勢力威脅論》了。

本來對港人的公民抗命行動沒有多大感受,畢竟忙於流水賬式的生活和工作,直到香港友人Cherry昨晚發來和先生參與的佔中遊行,看照片中的人群,頓感熱血沸騰!那個我今年3月曾到過的香港,車水馬龍的道路上,全被人潮和人龍淹沒,天橋和看板上貼著大字報,反映出港人只要真普選的心聲。

今夜是中國十一國慶,在中國國人民共和國建國65週年和香港回歸17年之際,搞出回歸以來如此大規模的示威抗議,直叫“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如何咽得下這口氣,面子往哪擱,備受關注。

Cherry向我形容,人在佔中現場,港人的團結意識令她動容,群眾可以互相在精神上關懷,互相傳遞維他奶和飯盒,照顧彼此,看著這些年輕的臉龐,我不禁要說,香港的未來是有救的!因為這些年輕人,並沒有被城市的紙醉金迷給搞得目眩神迷,他們在這一刻沒有服膺在美其名的“自由經濟”世界,反而用自己罷課的行動,親手堆疊和追求屬於自己的未來!

香港的今天和未來,不應由商人和企業家主宰,站在從商者的角度,“維穩”為不二法則,你又怎能期待商人會去為你發聲,去為你請願呢?那無異是緣木求魚!商人的立場,只要北京能高高興興,則大家有錢一起賺,有財一同發!何樂而不為

無論如何,只要北京對待此次的公民抗命,仍是“不理會(真普選訴求)、不流血”,則佔中依然會是一場和平請願,中環不會成為第二個天安門,因為一旦重演1989年的坦克鎮壓學生的流血事件,中國的經濟將會倒退50年!以中國今時今日的經濟實力和世界地位,它不會付出這麼慘痛的代價;儘管是台灣如果今天喊著要搞獨立,台海戰役若一觸即發,也許中國會不惜代價。

而根據Cherry所言,示威現場的確流傳著種種流言,比如警察可能今晚會強硬清場,也有whatspp信息促請參與者,必須監督和防範有鬧事者可能混入示威群眾中生事,若發現有蓄意生事製造紛亂的情況出現,則必須馬上給予阻止,記得這是一場和平請願的大原則。

這令我想起常在我國示威抗議常出現的流氓混入製造騷動,特別是由NGO領軍的BERSIH 2.0和3.0,執政黨的警方已不需要主動清場,而是等到示威群眾“自動”發生騷亂。會有人混入示威群眾中,刻意衝破警戒線,引發警民衝突的導火線後,警方便會向群眾大開殺戒,一時間催淚彈、水炮齊發,被壓抑多時的鎮暴警察毆打示威者的血淋淋畫面馬上上演並非新鮮事。

根據幕後消息,被召集到前方與示威群眾對峙的鎮暴警察,已被灌輸“因為有人示威,導致你們必須銷假,不能與家人團圓,要三更半夜守住的辛苦”,使得鎮暴警察對示威者發出憤怒,一旦被壓抑的那股怒氣爆發時,就是警民衝突的最高峰。

聽大車說,公民抗命最初是學運事件,由大學生領導,後來“轉型”演變至市民的參與,其實現在已經沒有真正的領導人,市民都是主動參與。

我非常欣賞這樣的“沒有領導人”的公民抗命,因為在化整為零的情況下,當權者無從對領導人進行逐個擊破,無論是鎮壓、逮捕或收編,這就有點像電影《v for vendetta》裡頭,全民戴上面具,向國家暴力機關說不的壯觀情景!

這會是香港市民精神載入史冊的典範,即屬於香港人的市民運動

看回我國,不得不感嘆,我國的“公民運動”未成氣候,不管是1998年大規模的烈火莫熄,還是2005年開始的雙峰塔反抗汽油起價、BERSIH 1 .0至3.0、反ISA、黑色大集會等,若不是由反對黨民聯發起,就是民聯為主要的召集單位,即“貢獻”最多人數的負責單位。

我國人民對公民運動的想法,還是維持在一種“由反對黨號召/發起”的姿態上,若是純公民組織發起的,如BERSIH,若是沒有得到反對黨的配合與支持,幾乎又是不成氣候,這也很無奈。使得我國的公民運動,都會(被)披上一層政治化色彩,因此“政治化”這類術語便應運而生,成為政客政棍最喜歡掛在嘴邊的一句話。

例如,小至去年馬六甲628雞場街取消封街風波的小販抗議,大多數人還是認同,由民聯參與(發動?)的該場和平請願,應為雞場街夜市的沒有被關閉,記上一大功。人們認為,如果今天沒有行動黨的號召,你會出席捍衛雞場街的請願活動嗎?如果不是行動黨和民聯支持者到場,形成大量的人潮,捍衛雞場街不就是小貓三兩只的情形嗎?既然只是小貓三兩隻,當權者還會讓步嗎?

對於這種說法,對一名對“公民社會”和“公民運動”的理想主義分子,幾乎是難以接受的;但放大在我國的社會現實,畢竟人們還是相信政黨政治,在政黨政治以外的公民力量,若要參與或壯大,還是要看政黨的支持力度和臉色(號召支持者)。只是,這便造成了政黨“騎劫”公民運動,或公民運動被視為誤解“政黨運動”的事例常有發生。

反觀香港的公民抗命,幾乎看不到政黨色彩,就算有民主黨創黨人李柱銘和壹傳媒大亨黎智英的加入,也絲毫不對公民抗爭的本質造成動搖。沒有聽聞,這是一場“政治化的群眾運動”,而只有北京政府的“外國勢力企圖干預中國內政”。

沒有“政治化”,那是一個多乾淨的公民運動啊!我期待著~

p/s:煽動法令和刑事法典的選擇性對付,使得人們不得不在網絡上噤若寒蟬。我也只好在部落格中“點到為止”,或隱喻或顧左右而言他(因為我怕死),還是那句,只能意會,不能言傳吧!寒蟬效應?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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